四方新闻  Group news

四方典型案例

首页    四方内刊    四方典型案例

应该使用年度销售利润率还是使用平均销售利润率?

某所接到某单位委托对A公司B业务员2021年-2025年承揽的业务为A公司创造的净利润进行审计;上述某所完成了审计业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近期,我们接到委托,对上述审计报告进行审核。现就上述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委托目的

1.委托目的

A公司B业务员在业务承揽中采用了围标的方式取得了业务,涉嫌串通投标罪,需要鉴定A公司违法所得金额。由于受条件限制,需要按照B业务员承揽业务的为A公司创造的净利润数额确定A公司违法所得。

2.按照净利润确认违法所得的原因

1)委托方未能调取A公司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及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仅从A公司经营所在地税务部门调取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税务资料。

2)根据《刑法》第64条、《刑事诉讼法》第300条规定及“不让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获得任何收益”的原理,违法所得系指行为人窜通投标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其直接用于为实施中标项目而合理支出的费用(为实施串通投标犯罪而支出的费用不应扣)后剩余的数额。司法实践中,下列支出不应扣除,而应作为犯罪成本或者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1)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质,为实施串通投标犯罪而挂靠其他企业产生的挂靠费;(2)投标人为实施串通投标犯罪而寻找陪标公司产生的陪标费;(3)投标人为实施串通投标犯罪给予其他参与投标公司的好处费;(4)串通投标人为实施串通投标行为而支出的投标费用及缴纳的保证金等。另外,行为人因串通投标所获利润应作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二、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审计人员采用A公司B业务员2021年-2025年承揽业务总额乘以(A公司2021年-2025年净利润总额/A公司2021年-2025年销售收入总额)的公式,计算A公司B业务员2021年-2025年承揽业务净利润总额。

我们认为,应分年计算A公司B业务员承揽业务净利润,最后加总计算A公司B业务员2021年-2025年承揽业务净利润总额。

原因如下:由于不同年份B业务员承揽收入不同,不同年份A公司销售利润率也不同,采用5年平均销售净利率计算会造成净利润计算结果错误。不同计算方法计算结果如下:

B业务员2021年承揽业务为50万元、2022-2023年承揽业务为100万元、2025年承揽业务为40万元;A公司2021年销售收入300万元、净利润为21万元、销售净利率7%;2022-2024年销售收入400万元、净利润为4万元、销售净利率1%;2025年销售收入300万元、净利润为27万元、销售净利率9%。

1.采用平均销售净利率计算结果如下:

50+100+100+100+40)*(21+4+4+4+27)/(300+400+400+400+300)=390*60/1800=13万元

2.采用分年度销售净利率计算结果如下:

50*7%+3*100*1%+40*9%=3.5+3+3.6=10.1万元

3.采用平均销售净利率计算结果高于采用分年度销售净利率计算结果。

经分析,我们发现存在如下规律:B业务员在净利率偏高的年份承揽的销售额占比高,用平均法算出的5年合计净利润会低于真实值;反之如果B业务员在净利率偏低的年份完成的销售额占比高,算出的合计净利润会高于真实值。

本文案例作者:张振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