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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纲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财政部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贯彻落实座谈会综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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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报记者 高歌 陈奕冰

在财政部7月28日召开的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贯彻落实座谈会上,北京市财政局、深圳市财政局作为财政部门代表发言。

两地作为资本市场重镇与高端服务业集聚高地,紧扣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新法)制度革新要求,立足区域行业发展实际,分享交流了新法宣贯的思路举措,着力探索地方财政层面推动法治落地生根、引领行业发展提质增效的有效路径。

坚持首善标准

全面提升行业监管质效

“北京财政将坚持首善标准,以制度完善、数字赋能、协同共进为抓手,不折不扣抓好新法贯彻落实,推动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北京市财政局一级巡视员于保江从多个方面分享了新法宣贯的工作思路。

一方面,聚焦新法变化,把握改革要义。

提升行业服务效率。新法明确坚持党的领导,确立国家支持行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审计质量、拓展服务网络的制度导向,同时强化行业协会的人才培育、自律监督等职能,有助于稳定行业发展预期、提振资本市场信心。

“省级财政要立足职能做好政策引导与服务保障,协同行业协会搭建支撑平台,为事务所拓宽业务场景、推进数字化转型营造有利制度环境,实现行业合规经营与提质扩容协同并进。”于保江说。

严把执业审核关口。新法将行业审批流程变更为财政部门资质审批前置的“先证后照”模式,并进一步收紧业务的分级准入管理。财政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既要为执业机构设立提供全流程指导服务,又要从严开展专业资质实质性审查,从源头上拦截无资质机构进入市场。

加大违法追责力度。“新法聚焦红线纪律,将违规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罚款上限,从违法所得5倍提升至10倍,并新增暂停业务、吊销执照、终身禁业等资格处罚;将委托方造假纳入追责范围,实现‘惩首恶’与‘打帮凶’同向发力,维护市场的信息透明和运行秩序。”于保江表示,这迫切需要财政部门健全完善事中动态巡查、事后从严追责的制度机制,创新运用执法工具,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升监管执法的规范性、科学性、准确性。

另一方面,聚焦落地实施,细化宣贯举措。

一是做实新法宣传培训。坚持把新法宣传学习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和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增效年”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面向监管部门,重点组织学习监管权限、处罚规则,打造专业监管队伍;面向执业人员,将新注册会计师法纳入继续教育、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的重点培训内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人才培育职能,树牢法纪意识,严守执业红线;面向服务对象,聚焦拒绝造假、配合审计和资料提供,压实会计管理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审计环境。

二是重塑监管业务流程。针对事务所设立审批模式的转变,主动配合做好配套制度的修订工作,重新梳理专业资质前置审查的资料清单及内部运转工作流程,推进跨部门工作协同、数据互通共享、系统自动校验、审批便捷高效,确保事务所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审批保持在原有时限以内,持续为行业基层减负,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是增强行业监管能级。“我们将持续推进行业非现场监管平台跨部门数据汇聚,以数据分析推动执业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在经信、民政、国资、银行等领域深化审计报告赋码查验,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审计报告核验‘一件事’办理,既有效支撑各领域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又推动审计报告报备制度的全面落实。深化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守信‘白名单’与失信‘黑名单’制度,实施重点联合监管,形成奖惩机制。”于保江说。

对标新法部署

全力推动行业提质升级

深圳是市场经济活跃、商事主体密集的城市,目前全市共有会计师事务所450家、注册会计师5255人,2025年行业业务收入达61亿元。

深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一翔介绍,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圳市财政局主要开展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健全顶层治理架构,整合财政局会计管理与行业监督处室职能,实现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管理、预警、检查、查处、惩戒全流程归口管理。同时,强化行业协会建设,配强协会会长、行业党委副书记及协会秘书处负责人,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的双重监管格局。

二是强化事前预防,对新设、迁入的事务所全部开展实地走访,对合伙人进行诚信约谈,对异常扩张主体开展合伙人履职问询,加强实际控制人背景核查,杜绝空壳公司。

三是优化事中监管,构建风险分级处置机制,按分级分类要求采取下发风险提示函、组织监管约谈、开展实地核查三类措施。

四是加强事后惩戒,对违法违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行刑衔接,针对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侦办,形成有力震慑。

“新法立足行业高质量发展全局,对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压实责任作出系统性安排。”对此,张一翔表示,下一步,深圳市财政局将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推动深圳注册会计师行业提质升级、规范发展。

一是推动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一方面,通过修改条例,确保上位法在深圳落地生根;另一方面,推动将财政部门行政监管职能写入法条。

“我们期待配合财政部,就更多行业改革试点任务先行先试,为全国行业改革发展积累经验。”张一翔说。

二是严把行业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新法“先证后照”准入制度,全面细化事务所设立、迁入、变更审批审核标准,压实合伙人、股东的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新设机构实地核查、诚信约谈、背景审查机制,从严整治空壳机构、无证执业、挂靠经营、挂名执业等违规行为,坚决将不合规主体挡在行业门外,从源头夯实行业合规发展基础。

三是加大监督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违规惩戒力度,持续深化行刑、行纪衔接,对财务造假、虚假审计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持续释放严监管、重惩戒的鲜明导向。对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有关事务所,依法依规撤销执业许可,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同时,力争在3年内对行业“害群之马”加快出清,降低涉嫌超胜任能力执业人员、“事务所被非注册会计师实际控制”以及低价业务占比的规模和比例,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


来源:《中国会计报》2026年8月14日1、4版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