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工程实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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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是否制定工期管理目标和计划措施。即是否制定项目进度实施计划、项目设计计划、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
审查施工许可证、建设及临时占用许可证的办理是否及时,是否影响工程按时开工。 -
审查现场的原建筑物拆除、场地平整、文物保护、相邻建筑物保护、降水措施及道路疏通是否影响工程的正常开工;包括设计单位提供的可连续施工的施工图、现场“四通一平”工作已完成并具备开工条件、安全文明施工报告已经审批、主要设备材料已经通过招标确定、地方关系协调工作已经完成;编写开工报告并报上级管理单位审批。 -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中计划工期是否满足合同规定,是否可控。 -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项目是否存在遗漏。 -
审查是否对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等影响施工进度的要素采取控制措施;物资采购配送单位负责向建设单位收集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和物资准确交货进度。因设计变更导致的物资异动,设计单位出具正式设计变更单,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后,由物资采购供应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经招标代理机构报送国家电网公司或网省公司招标中心审批。 -
审查进度计划(网络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情况;网络动态管理的批准是否及时、适当,一般采用网络计划法、S曲线法、香蕉曲线法和因果分析法;网络计划是否能保证工程总进度。 -
审查监理月报、业主项目部月报、项目进展图形化跟踪结果,审查是否按计划推进工程进度,定期检查月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进度偏差,提出纠偏措施;若进度计划滞后影响工程工期,是否提出建设进度计划调整申请,报建设管理单位审批。 -
审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 -
审查有无因不当管理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 -
审查对索赔的确认是否依据网络图排除了对非关键线路延迟时间的索赔。 -
在现场组织协调会议记录中有无平行、交叉施工的协调问题。 -
当出现工期延误时,是否及时处理、协调。 -
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赶工现象,赶工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落实到位。 -
审查项目前期根据网络计划图、施工组织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关键线路上的各工序进行进度风险分析的情况。 -
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结果对比工程建设管理纲要,审查工期管理目标是否达到建设管理纲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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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审查是否制定工程建设创优规划、设计创优实施细则、监理创优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创优实施细则;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编制);重要作业指导书、施工组织设计。 -
审查电网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的质量保证职责执行情况。项目法人应当将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设计、施工和物资供应单位;不得指定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推荐某种产品;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
审查在工程施工建设的各阶段,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投入工程的技术力量、人力和设备等资源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
审查监理月报、业主项目部月报、各阶段中间验收初检报告,对比分析与工程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之间是否存在差异。 -
审查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 -
审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事项的处理是否适当。 -
审查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对设备材料是否进行进场检验、试验、见证取样,并对检验结果进行抽检、复核;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否进行分析,其责任划分是否明确、适当,是否进行返工或加固修补。 -
审查工程资料的搜集整理是否与工程同步,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 -
审查评定的优良品、合格品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有无不实情况。 -
审查工程项目是否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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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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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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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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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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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业主项目部对工程重点环节、工序的质量控制是否落实,重点环节、工序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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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坐标点、基准点的控制桩;预应力桩;试桩和地基验槽;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地下室和屋面防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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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装:等径杆焊接;主接地网敷设;管母线焊接;软母线压接;变压器内部检查;变压器安装;GIS安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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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调试:主变压器局部放电试验、耐压试验;GIS耐压试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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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施工:江中、海中基础;在工程首次应用的新型基础;大体积混凝土基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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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塔工程:高塔、耐张塔结构倾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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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线工程:导地线防磨损措施;导地线压接;对铁路、高速公路、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等特殊跨越的净空距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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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工程监理执行情况,是否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进行监督与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
审查监理对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执行,是否按进场检查、工作状态检查、大型临时设备检查等内容进行。 -
审查监理是否对作业人员的质量进行控制,包括对施工人员应按规定考核后上岗,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爆破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有合格的上岗证书等。 -
审查监理对涉及施工作业技术活动基准和依据的技术工作是否严格进行复核性检查,如工程的定位、轴线、标高、预留孔洞的位置、混凝土配合比等。 -
审查监理对预先设置的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是否落实,一般来讲质量控制点确定原则为对施工质量影响大的特殊工序、操作、施工顺序、技术、材料、机械、自然条件、施工环境等,如基坑(槽)尺寸、土质,基础垫层标高,预埋铁件位置及数量,钢结构的翻样图及放大样,钢筋混凝土的配合比及外加剂比例,钢筋的种类、规格、尺寸、搭接长度等。 -
审查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现场旁站监督,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主要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丁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等。 -
查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质量评价报告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鉴定报告,各项指标是否符合合同、设计、工程建设管理纲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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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工程建设创优规划、设计创优实施细则、监理创优实施细则、资金使用计划,审查是否制定投资管理目标和计划措施。 -
审查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设计变更应按规定的程序报批,承包单位在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机构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其价格确认有三种方式:已有适用价格的,按合同价格执行;有类似适用价格的参照执行;无适用或类似的由承包商提出适当价格,经监理机构确认后执行。 -
审查工程计量程序的执行情况。工程计量是按进度付款的主要依据,一般来说施工单位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经监理核实确认后,报项目法人审批。 -
审查资金计划及支付程序的执行情况。金使用计划是一个项目开始前编制的分期投入资金的计划表,防止出现资金缺口影响工程进度或账面资金剩余过多而造成闲置,它可以按项目编制,也可以按时间进度编制。审计人员应检查资金的支付手续及控制程序,并根据资金使用计划核对各阶段、各时期的账面资金节余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现金余额较大,增加资金的筹资成本;若实际使用资金与资金使用计划存在偏差,检查是否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 -
审查索赔管理程序的执行情况。可以索赔的费用有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等。首先应审查索赔是否按管理程序进行,其次审查索赔的计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 -
审查施工合同管理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查施工合同的工作内容是否全面完工,有关合同价款的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或管理规定。 -
审查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支付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 -
审查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对设计变更工程量的确认是否经监理和工程管理人员签字,设计变更价格的执行是否可行,是否有设计变更对投资影响的分析。 -
审查是否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管理制度,看其执行是否有效。 -
审查监理月报、业主项目部月报对比投资管理目标,审查投资管理目标实现情况。 -
审查竣工验收报告对比建设管理纲要,审查投资管理目标是否符合建设管理纲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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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情况。应重点审查其管理体系的健全情况,组织机构的合理性以及职责分工的严肃性。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理单位应该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有严格的职责分工,同时还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同样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办法,包括危险物品、安全工器具、主要施工方案、材料的使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
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审查是否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计划措施。 -
审查项目应急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开工前是否制定和完善触电、火灾、人身伤害、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食物中毒、高空坠落等专项应急预案;检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是否经过审批,审查预案编制内容的完整性、可操作性;检查业主是否组织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其有效性和响应的及时性。 -
审查安全简报和月度安全检查、春秋季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记录,审查业主项目部和各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执行情况。 -
审查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项目安全健康环境评价记录,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计划执行情况。 -
审查项目分包安全管理情况。业主是否审批施工单位项目分包申请,监督检查分包安全协议的签订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其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分包队伍人员进场审核、教育培训、安规考试、健康体检、意外伤害保险、文件审查、组织指挥、现场监督、安全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
审查参建单位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
审查施工单位安检情况,施工单位应该到安监部门备案,进行安全检查,可以核查其安检记录和安检结论,以及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记录和安规考试记录。 -
审查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情况。监理单位应对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不得批准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安全监督;应当审查承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停工以及恢复;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签字确认后方能施工,如基坑支护、降水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脚手架工程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和穿戴与施工现场条件和环境的要求相符的劳动保护用品。 -
审查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的规范性及其执行情况。对于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在安全管理制度中加以明确,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应该按照国家的法定程序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不得隐瞒或人为破坏现场。在分析清楚事情发生的原因和分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后,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预先制订的处理办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包括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事故整改技术方案和措施,验证整改结果,并对是否复工提出意见。 -
审查安全遗留问题处理记录、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记录、事故调查报告、统计报表、安全管理台账对比建设管理纲要,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是否符合建设管理纲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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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可研报告中关于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的论证情况是否可行。 -
审查电力通道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包括林业部门的电力通道许可证、风景名胜区电力通道许可证等。 -
审查工程竣工验收中关于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评价情况。 -
审查电网工程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否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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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是否建立、健全信息档案管理的内部控制,看其执行是否有效;项目法人应明确责任人及建立、健全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建档,按时移交。 -
审查是否根据档案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统一的档案归档目录,在工程开工前下发各参建单位,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完成对档案文件的汇总、组卷。 -
审查已归档文件资料,将已归档文件资料清单与应归档文件资料目录对比,审查项目文件资料归档的完整性。 -
审查归档文件资料归档时间,将归档文件资料归档时间与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归档时间对比,审查项目文件材料归档的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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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时序,对当年开工项目进行统筹安排,按照里程碑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合理排定开工时间,确保项目及时开工,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
规范企业工程承发包管理,对施工资质严格审查,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建设,劳务分包必须发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分包合同的计价应以实际发生的劳务量为计价依据。 -
加强工程前期管控,对因变更设计方案、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筑面积和增加其他费用开支等原因造成工程重大变更的,及时履行招投标及合同变更手续。
来源:工程造价管理